【社论】“驾照式记分”,骗保就该处罚到人
9月27日,国家医保局召开《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》新闻发布会,提出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,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“驾照式记分”,相关人员自然年度内记分达12分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。
从过往经验来看,医保监管往往只能处理到机构,而对于违法违规的个人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手段。特别是在一些欺诈骗保案件中,个人违法违规成本较低,且有较大的腾挪空间和侥幸心理,甚至一些人屡教不改,哪怕被发现、查处了,稍微改头换面后又重操旧业,让医保监督工作陷入“打地鼠”困境。
因此,只有监管到人、问责到人、处罚到人,打准了、打痛了,才能形成充分的威慑力。
事实上,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,上海较早开展了相关探索。2023年,上海全市已经对约400名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进行了违规行为记分,其中就有记满12分的相关人员被暂停医保结算。此次指导意见也明确,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予以记分:如相对较轻的记1-3分、最严重的欺诈骗保等行为记10-12分。
现实中,不同的骗保行为涉及的金额、次数、严重性和危害性有较大差异,这就要求对具体的行为有详细的分类标准,以及与之对应的处罚依据,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。“驾照式记分”的处罚方式更加科学、层次分明,可以有效衡量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,让处罚更加精准、公平。
另外,记分管理还会起到一定预防作用。当骗保的情节还比较轻微时,给予及时的提醒和必要的扣分,可以产生明确的警示效应,防止小错酿成大错,一般违规演变成违纪违法甚至犯罪,从而达到“治病救人”的效果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一个区域被记分处理的,信息会在全国共享,一旦在一家定点医药机构被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,在全国其他地区都将如此。也就是说,那种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”的骗保伎俩不灵了。每一分都很珍贵,所有医保相关工作者都要爱惜自己的“职业羽毛”,守住自己的职业底线。
近期,国家医保局接连公布多起虚假住院骗保案例,也正在全面彻查“无锡虹桥医院涉嫌骗保案”。一边是对典型案例的严肃查处、公开通报,一边是在制度上织牢织密监管之网,既对骗保露头就打,也要形成不敢骗、不能骗、不想骗的态势,在全社会建立对医保规则和法律的敬畏感。
医保具有非常广泛的社会性、互济性,骗保行为损害的是公共利益,也是对其他正常缴保用保者的侵犯。也因此,从业者都应该自觉抵制骗保行为,主动举报或向管理部门提供线索,像监督交通违法行为一样监督骗保行为,确保医保资金规范使用,真正造福于民。